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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一、"三会一课"和党日制度


  1、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凡党内重大问题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委员会确定的党员大会议题,需提前三天通报给党员。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为:


  (1)听取审查机关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决定非党积极分子队伍,确定发展党员计划,接受新党员;


  (3)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机关党建等重大问题;


  (4)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党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其中内容为:


  (1)研究党的建设和讨论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指示,研究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2)检查思想政治工作和支部委员会分工责任制落实情况;


  (3)总结党建工作,分析党员队伍现状及思想动态等。党委成员要发挥集体智慧,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一言堂。


  3、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开会时支部书记要提前一天向党员通报会议内容。所在党支部的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会议。党支部会议主要内容是:


  (1)自查执行党委、总支部决议情况;


  (2)组织党员学习党内文件的方针、政策;


  (3)研究非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


  (4)听取党员思想汇报;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4、党课教育。每半年上一次党课,由党委或支部组织。


  党课教育要长计划、短安排、有职责、有进度、按时进行。


  党课内容要注重思想性、原则性、针对性、紧密联系实际,主要对党员进行建设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进行思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式任务教育,党课教育可采取报告、学习专题文章、典型发言、电教等多种有效形式进行。


  5、党日活动。支部委员会每季要按照上级组织要求,结合实际,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统筹安排党日活动。一般每季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党日活动形式要灵活,内容要丰富,要注重质量,防止流于形式。


  二、党员民主生活制度党委、总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要提前确定会议主题,明确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做好会议准备,会议要邀请市直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要充分听取群众反映,经过分析,确定会议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三、党组织监督制度


  1、支部一般每半年对党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2、支部要监督本支部的党领导干部按时参加支部活动并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情况,及时负责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领导干部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时,应自觉向所在支部请假。


  3、支部要经常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


  四、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委员每季按分工找党员谈一次话,支部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党总支、支部每年要有计划地配合行政为党员、群众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实际问题。


  五、报告汇报制度党委、总支部每半年向上一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报告一次贯彻报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决议情况,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自身建设情况及经验教训和下步工作意见。报告材料必须由委员会讨论通过。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党员和预备党员每季口头或书面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听取党内外反映,以便党组织考察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应主动向所在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情况。党支部每月向党总支汇报一次活动情况。党总支部每半年同党委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和党员思想情况。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评议年末结合年终总结进行,分思想教育、民主评议、组织处置、总结整改四个阶段。评议采取党员在支部会上自我总结,大家评议,党支部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党风党纪、组织观念、先锋模范作用等进行综合分析鉴定的方法,表扬好的,批评差的,以维护党组织的先进性。对不合格的党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七、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支部要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加强教育,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学习、工作各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2、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党总支接受的预备党员,由其介绍人负责教育考察和按季写实,预备期满时党支部要组织一次认真的评议,无特殊情况党支部应按期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3、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提前或逾期交纳。


  4、外出党员的管理。因事外出半年以内的党员可自带党员证明。超过半年有固定活动地点,可携带组织有关系介绍信,参加所到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凡外出半年以上的党员,每季必须向党支部详细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5、党员如果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按党章规定视为自行脱党。


  八、发展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核制度发展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积极要求进步,在思想、工作学习上表现好;作风正,团结同志,有群众威信。支部要培养一支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确定积极分子必须手续完备,每个积极分子要由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培养人每季至少同入党积极分子谈一次话。发展党员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严把入口关。原则上每年度发展一次,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列为当年发展和终点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按季写实,列为一般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半年考核写实一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支部不得列为当年发展对象和讨论吸收其入党:


  (1)未经党组织一年以上时间系统培养考察,并按规定写实的;


  (2)没有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


  (3)没有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或在群众中无威信的;


  (4)没有经过市委组织部和机关工委集中培训的;


  (5)对发展对象的问题尚未查清的;


  (6)现实表现不突出,不具备党员条件的;


  (7)申请入党人已经调离现工作的。考核写实要按期进行,不准补写和追记。支部每半年年末或年初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整顿、调整。整顿调整要严格按入党积极分子标准进行。


  九、党费收费制度。党费按月计算、按季收交。收交党费的比例要严格按中组部规定执行。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额是:每月工资收入在(税后)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每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党支部上交党费按季末月二十日前情结(四季度十一月二十日),由支部组织委员上交党委组织委员。党委每年末对党员党费交纳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以经常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经教育无转变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按自行退党处理。


  十、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党委和机关支部每年有计划地安排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每周安排一次,不断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增强共产党的党性观念。要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等。组织传达中央、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学习党章、准则、党的基础知识。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党员、群众思想情况,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疏导的原则,增强教育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积极性,引导他们为机关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要求:由学习笔记,有讨论发言记录。严格请假制度,有考勤记录,记录考试成绩,开展评比,年终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十一、创先争优活动制度。机关党支部要把创先争优活动列入工作日程,教育党员增强创先争优意识。经常宣传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在每年"七一"前向上级推荐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大力表彰宣传他们的事迹,不断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


  十二、机关党支部例会制度。机关党支部每季召开一次所属党支部书记例会。会议内容主要时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学习党建理论和业务知识,汇报分析党员思想和基层组织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布置工作任务。


  十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教育党员遵守纪政纪,模范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审计纪律,每季进行一次党风、党纪录相以案说纪教育。党委、党总支要发行监督职能,严肃查处党员的违纪案件,出现违纪人和事的支部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十四、离退休党活动制度离退休党员要自觉接受所在支部的领导。其组织生活内容由支部安排。


  十五、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总支和支部要建立"两有"、"四簙"、"四册"。"两有"事党建工作有规划(年计划、季安排);党建工作有统计。"四簙"是总支部大会记录簿;支委会记录簿;党员学习记录簿;党支部会议记录簿。"四册"是党员名册、组织生活考勤册、学习收缴底册、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册。各支部要按支部书记、支委职责建设责任。机关党总支每半年对执行制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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