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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报告制度

  一、述职的对象


  1、各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2、公司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二、述职内容


  1、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即一手抓分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


  2、领导支持查办案件和实行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情况。


  4、廉洁的自律情况,重点是执行当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以及对以往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有无违反的问题。


  5、其它需要述职的内容。


  三、述职的形式及要求


  1、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报告每年进行一次,与组织部门年度考核时的述职报告结合起来,即述廉报告与述绩报告相结合。


  2、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大会,一般由领导班子成员、直属部门全体干部职工。


  3、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民主测评结果以及民主生活会情况,报行政办公室党务,并装入廉政档案。


  四、述职的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述职报告,要在党委领导下进行,由行政办公室党务负责人具体组织进行。


联系热线:15004399996

公司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河口大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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