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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检查督查制度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效果,提高全体员工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检查内容 1、工作纪律:主要检查各部室、分公司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办私事等情况;是否存在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购物、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情况以及制度记录不全,存在漏报、瞒报现象。 2、工作作风:主要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履行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执行力、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问题。 二、督查方式 督察室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等形式,对各部室人员出勤、工作纪律、办事效率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制度要求 1、严格执行禁酒令。各部室、各分公司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文件要求,严禁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工作值班时间饮酒。对违反规定的,将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部室主任及分公司经理负相应连带责任;对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况予以罚款,并对工作人员待岗一个月,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 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各分公司的考勤要指定专人负责,于每月25日前如实填写本月出勤情况。经分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报督察室。同时,全体员工应按时上下班,按照各自分工,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空岗、脱岗,违者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罚。 3、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各部室、各分公司人员因病因事不能出勤的,应按程序逐级请假,并填写请假条。请假两天以内的,一般职工向部室经理、分公司经理请假,超过2天的经部室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到督察室备案;严禁越级请假,无故旷工;工作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和不良影响的加倍或从重处罚。 4、严肃工作纪律。各部室各分公司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不断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对本职工作严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对工作要精益求精恪守职业道德,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部室、各分公司要高度重视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建设,把此项工作作为各部室、各分公司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各部室、各分公司经理作为部室、分公司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部室、分公司内出现的工作作风及纪律问题负连带责任。督查室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各部室、各分公司在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违反以上规定的,由督查领导小组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要求,研究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后进行处罚。 四、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上一篇办公物品采购管理办法下一篇市场收费督查管理办法 |